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初审、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日-11月4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系电话:0571-63741272。
园艺科学学院学生办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