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优助困

当前位置: 首页 >> 青年工作 >> 奖优助困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校长奖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2024年本科学生校长奖评比工作,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非课程因素评价实施意见》《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先进评定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模范遵守校纪校规;道德高尚,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踊跃参加和谐校园建设、文明寝室建设、公益劳动和群体活动;积极承担社会工作;乐于助人,群众基础良好;申请时未受到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过纪律处分已被解除。

二、参评具体条件

浙江农林大学校长奖是我校学生最高个人荣誉,是对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本科为前四学年)的总结评比,要求学生成绩特别优秀(在校期间获得一、二等奖学金2次以上,其中获得一等奖学金至少1次,获得三好学生或五好学生至少1次,且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道德风尚等方面有杰出表现)。奖励金额1万元。参评者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较强的学术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期刊)收录;人文社会科学类被SCISSCICSSCI收录或在一级期刊发表】。

2)参加重大科技、文化、体育等竞赛活动,取得突破性成果【获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获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最高奖(排名第一);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项(排名第一);获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最高奖(排名第一);获国际和全国性文艺比赛前三名,参加省级文艺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获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3)有较强的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显著的创业成果,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

4)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展现大学生时代精神与优秀品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并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5)获得国家级荣誉(不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特殊成绩者可破格提名,名额单列。

学生在同一学年内获校长奖和其他类型奖学金,其荣誉称号可以兼得,但奖金只取最高额。

三、评比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校长奖申请登记表》交至所在学院;

(二)由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评选推荐候选人,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三)学生处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复核;

(四)学校学生先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选出校长奖获得者名单。




园艺科学学院学生办

202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