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优助困

当前位置: 首页 >> 青年工作 >> 奖优助困 >> 正文

关于做好园艺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班级: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助学金评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专升本、第二学位)、预科生,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警告(含)以上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我校2024-2025学年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

二、资助名额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给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名额为92名,其中一档助学金34名(含预科生3人);二档助学金58名。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提交各年级汇总评选,学院评选公示结束后再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国家助学金申请的提交;

(二)评选要充分考虑该生日常表现、受资助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负责评选、线下初审、线上审批和公示等工作;学生处负责审核、公示报送材料,通过后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

四、材料报送要求

需要申报的同学根据《附件1:填写材料要求及模版》对照填写附件2和附件3。请于111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3发送至邮箱2980411935@qq.com,纸质版附件3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园艺学院学生办

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