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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园艺学院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班级:

按照学生处《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的通知》文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31号)的要求,组织开展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比工作包括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和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先进评定办法》《浙江农林大学关于深化寝室长制度的实施细则》有关优秀毕业生评比规定执行。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产生。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非课程因素总评工作。非课程因素总评是评定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各班级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非课程因素评价实施意见》有关毕业总评操作办法执行。

三、严格按照评比条件,秉公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增强评比工作的透明度。评比过程中,学生处将认真处理师生对各学院评比的意见,加强监督管理;对学生的投诉和存在的问题,由学生处牵头相关学院负责调查核实和作出解释。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各学院按照毕业生总数的20%进行评定,其中寝室长参评指标不超过学院总指标的20%。省级优秀毕业生由各学院推荐,推荐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4%,替补名单各学院各1名。

五、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本条件为: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优秀学生二等以上奖学金或2次三等以上奖学金;2.至少获得1次五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党员及校级以上相当荣誉称号,或者在科研创新、学科竞赛、文体竞赛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以上公开发表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并授权发明专利,或在一类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以上,或在文艺竞赛中获地厅级二等奖以上,或在体育竞赛中获厅局级前三名);3.入学以来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列专业(专业方向)前30%以内,非课程因素评价总评无不合格等级(因受纪律处分引起文明守纪评价不合格,但已解除处分的除外),且有3项以上为优秀4.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艺术类和英语专业学生分别要求通过英语三级和专业英语四级,大学外语为日语的学生,要求通过日语JLPT等级考试的N4级)。寝室长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关于深化寝室长制度的实施细则》有关要求,集贤学院求真实验班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求真实验班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浙江农林大学求真实验班学生先进评定办法》进行。

六、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的基本条件为:大学期间获校级“五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学生处对各学院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条件的,将在全校汇总的替补名单中择优选取。

七、请各班级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5218日(周二)17点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18-509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231186766@qq.com


园艺学院学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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