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各类先进总结评比工作,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22〕148号)和《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研工部〔202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精心组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按照文件和通知要求开展总结评比工作。
2.操作规范。总结评比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操作实施,做到政策传达到位,操作过程规范严谨,切实加强参评资格和评审材料的审核,杜绝弄虚作假。
3.树立榜样。学院将以先进评定工作为契机,全面考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创新发展以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培养研究生的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广泛宣传研究生典型的先进事迹。
二、奖学金种类及评比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参评对象:在基本学制期限内,全脱产的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
2.评比要求:学院将根据学校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组织申请和初评,确定候选人名单及推荐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工。
(二)学业奖学金
1.参评对象:在基本学制期限内的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
2.评比要求:各年级学业奖学金以入学当年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标准为准;学院根据学校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组织申请和评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工部。
(三)专项奖学金
1.参评对象:2025级硕士研究生
2.评比要求:用于奖励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取得高水平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25级硕士研究生,具体根据考生学业背景及水平评定。
(四)荣誉奖学金
1.参评对象:在基本学制期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或班集体。
2.评定项目以及名额分配: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3.评定要求:参照《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园艺科学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园艺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执行。
三、材料和进度要求
9月25日前初步完成所有年级综测的测算和审核以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工作,9月30日前初步完成各类奖学金和各类先进的初评并进行公示;
学业奖学金和荣誉奖学金评比结果初评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研究生系统研工模块进行报送。学业奖学金和各类先进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统一报送至学18-509。
联系人:章老师,电话:0571-63741272。
园艺科学学院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