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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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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选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班级: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非选择性课程已排定,即将开始相关课程选课。选课安排分阶段实施,现通知如下:

一、选课网址入口、路径

登录新版教务管理系统,在“选课”下“课程预选”或“自主选课”中进行各类别课程选课;学生课表以教务系统中课表为准,查询路径:“信息查询”—“学生课表查询”。

二、分阶段选课安排

17B79

三、注意事项

1、学生选课是本人的行为,不得请他人代选,请注意个人密码保管。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通识选修课应修满10学分,其中生态类和创业类课程共需修满6学分(创业类至少修满2学分),文法经管艺术类学生要求自然科学类至少修满4学分,理工农医类学生要求人文社科类至少修满4学分。

3、通识选修课、个性化发展课程不得选与本专业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相同的课程。学生要根据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结合课程最大容量、个人兴趣以及自身的学习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虑,合理安排修读进程。

4、体育课不能免修,学生因疾病不能或者不便于从事剧烈运动,请携相关证明到体军部(风雨操场203室)申请加入保健班。

5、课程名称标注“网络课程”字样的通识选修课,为尔雅网络课程或智慧树网络课程等网络平台课程,具体查看课程简介进行区别。学生选中后,在下学期可通过教务处网站“通识选修网络课程平台”链接进行在线学习。(课表上体现的课程起止周、上课时间不起实际作用,课程学习时间以各网络平台上发布为准)。

四、其它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学生的选课工作,在学生选课前,应组织专门人员以各种形式开展选课指导,尤其是专业选修课程,让学生充分了解,避免选课的盲目性。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选课。如有问题,请咨询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或教务处教务科,教务科咨询电话:637408209290820)。



教务处

20211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