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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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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1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决定开展 2021 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现就 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学院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

学院考核工作组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浙农林大 2018〔206〕号)和学院的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时间为 2021年度,主要围绕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及研究等方面进行。

二、考核对象

参与考核的对象为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在学校管理岗位工作并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双肩挑教师。已申请新进教师助讲、助研的教师,在培养期内由教师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需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

病假(事假、产假、哺乳假)、由学校批准脱产赴国(境)内(外)进修的人员、经组织批准外派挂职锻炼人员,不在校时间累计6个月及以上,原则上不参与当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如教师确需参加,可向学院提出申请。以上人员在校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需参加当年度考核。

经工作调动或应届毕业生来校工作,进校工作时间少于6个月的不参加考核,超过6个月(含)未满一年可以申请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等级和比例

考核结果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比例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原则上A等级比例不超过当年度学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C等级比例应达到20%;B、D、E等级不做比例要求。

考核等级为 A的教师名单由学校公布,考核等级为 D 者,由学院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并提出改进要求。考核等级为 E 者,暂时停止其主讲教师资格,不得承担课程主讲任务。

四、考核程序

考核依据《园艺科学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由学科组织老师填写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相关表格(附件3,附件4),交专业负责人汇总。其中教学工作量统计以学院核算结果为准。

学科请于20211229日下午下班前将考核结果及相关表格上报学院,学院召开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考核结果由学院进行公示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园艺科学学院

           2021 年 12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