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江农林大学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基本条件》等相关文件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有关规定,对学院教职工上一轮聘期业绩成果进行摸底,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教职工聘期考核自评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自评对象
学院全体专任教师(不含国家级人才、双肩挑、管理人员、2021年5月后新进教师)。
二、自评程序
1.各位老师通过校园门户网站,在左侧“办事大厅”—“聘任合同签订”中查看本人所聘合同。
2.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自聘期以来相关内容,填写园艺科学学院教师聘期考核自评表(附件1)。
3.经本人签名后,纸质版一式一份上交院办黎海斌处(学15-613),电子版通过微信发至黎海斌。
三、相关要求
1.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本次自评工作,实事求是对本人聘期以来的相关业绩进行如实填报。
2.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23日。
附件:园艺科学学院教师聘期考核自评表
园艺科学学院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