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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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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科、各团队负责人、各位老师: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学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动员暨培训会议要求,遵守“应报尽报”要求,请各二级学科负责人落实好本学科成员的申报工作,务必做到应报尽报。

二、团队要求

请各团队负责人结合学科专业发展方向与团队科研主攻方向,充分挖掘团队特色优势,对本团队各成员国家基金的申报、修改、完善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指导把关,确保申报书的质量。

三、申报时间安排以及有关要求

申报时间节点初步安排如下:

1.2022年1120日前,申请人完成文本初稿,各团队组织专家完成第一轮文本论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文本。

2.2022年1220日前,各二级学科组织专家完成第二轮文本论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文本。

3.2023年1月10日前,学科组织专家完成第三轮文本论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文本。

42023年31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完成第四轮文本论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文本。

52023年3月10日前,申请人对照《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完成项目形式自查和系统提交。(系统提交时间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基金委高度重视和强调诚信工作,请各位申请人确保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确保在申请书中不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科研伦理的内容,确保申请书中没有任何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

2.各位项目申请人务必在申报时,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改革举措、申请规定以及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等均在指南内有所说明。

3.各位申请人务必提早准备,按照学院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申报工作和系统提交,切勿影响学院国家基金整体申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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