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科和科教团队:
为做好学校2023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和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修订)》、《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办法(修订)》、《浙江农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领导小组
组长:崔霞 何振波
成员:祝彪,臧运祥,朱祝军,各二级学科和科教团队负责人
二、答辩组织形式和时间
1. 答辩对象:学位论文盲审通过的研究生。为把控毕业论文质量,学院根据论文匿名评审结果,再抽取一定比例论文进行二次评审,学生需在导师指导把关下,将论文再次修改完善后,方可提交答辩申请。
2. 答辩方式:毕业论文答辩在各二级学科管理下,由各团队自行组织。原则上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3. 答辩时间:2023年5月27日-6月6日。
4. 答辩流程:学生在系统内完成答辩相关信息录入——下载《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名单审批表》并提交学科、学院审批——学院审批同意后发放《答辩表决票》及《答辩材料清单袋》——科研成果和学位上报信息录入——答辩——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终版论文提交系统。
三、答辩材料准备
1.答辩学生需在答辩前1周,将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和答辩委员会成员等具体答辩信息输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答辩要求等详见学校通知。
2.学生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下载下列材料:《学位授予材料(人事档案)》、《学位审批表》、《学位论文评阅修改登记表》、《课程成绩单》。将上述材料和《学位论文》(论文份数视答辩委员会成员数而定)于答辩前1周提交答辩秘书,答辩秘书材料审核无误后方可安排答辩工作。
3.学生须在6月1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科研成果及佐证材料的录入、学位上报信息录入等工作。
4.学院于6月9日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学生需在此之前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将修改情况和终版学位论文电子档提交系统。
四、优秀研究生论文评选
请申请人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经其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后,经学科推荐后于6月8日前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