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科,各团队,各办公室:
为全面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岗位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岗位聘任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除中层干部以外的在职在岗省属事业编制人员、校聘合同制人员。
2.高层次人才及协议制人员按《浙江农林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浙农林大〔2025〕116 号)有关规定执行。
3.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本年度退休人员;
(2)待聘人员;
(3)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离职人员;
(4)根据相关规定,不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人员。
二、考核组织
1.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领导、党委委员、学科专业负责人、分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等为小组成员。
2.学院根据制定的年度考核细则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公示3 天无异议并经个人确认后,高层次人才报人才办审核、其他教职工报人事处审核。
3.辅导员考核经所在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后,由学工部与所在学院共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学工部公示 3 天,无异议并经个人确认后报人事处审核。
三、考核内容
1.教师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应涵盖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与推广等方面,注重思想道德和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能力水平、创新服务及成果、公共事务参与度等。
2.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注重实验室的常规管理与安全防控、仪器设备的开放与共享、实验室建设等。
3.辅导员考核注重师德师风、思想政治教育与价值引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安全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与处理等。
4.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管理工作特点,注重工作态度、管理水平、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工作成效等。
四、个人填报
1.个人年度考核表在线填报方式:个人登录学校门户网站,进入“办事大厅 ”点击“教职工考核 ”,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
2.个人申报过程中系统显示“尚未提交”水印字样;
个人提交后学院考核期间显示“考核审核中”水印字样;
个人考核结果经学院确认、系统审核通过后显示“考核已通过”水印字样 。
3.个人年度考核表须有“考核已通过 ”水印字样,才能作为最终上报学校的考核表。
4.专任教师同时提交年度个人业绩表。进入“校园门户/数据分析-一张表/一张表填报/2025 年业绩表 ”打印当年个人业绩表,双面打印,与年度考核表一并上交学院。
五、考核档次及比例
1.专任教师考核结果由团队负责人认定,考核优秀人员由各团队(含公共科研平台专任教师)按照考核总人数的30%推荐,且每个团队不少于1人,学院办公室、公共科研平台(管理员)优秀比例为总人数的20%。
序号
团队/部门
考核基数
推荐优秀人数
1
崔 霞团队
5
2
臧运祥团队
3
李南羿团队
4
徐 凯团队
6
孙学鹏团队
范 臻团队
7
崔敏龙团队
8
崔永一团队
9
吴 昀团队
10
朱祝军团队
11
樊怀福团队
12
田 莉团队
13
刘 冉团队
14
公共科研平台(教师)
15
院办、公共科研平台
(管理员)
合计
62
22
2.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B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3.实验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考核为B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4.各团队负责人根据个人综合贡献积分、思想政治表现和公共事务参与度进行评判,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5.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将根据个人工作成效/综合贡献积分(当量积分)、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公共事务参与度等综合表现,对各团队、办公室推荐的考核优秀人员进行评议,按照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除中层干部和辅导员外的在编在岗职工)推荐至学校。
六、考核程序要求
1.学院发布年度考核通知。
2.各团队和办公室组织考核,确认考核结果后上报学院。
3.学院办公室审核,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学院公示考核结果和归档。
4.人事处负责审核和归档,并在校内网公布考核结果。
七、其他说明
1.初次就业的教职工,在本校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2.非初次就业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3.高层次人才按协议约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重点总结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
4.经学校批准派出国内外访学、进修人员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7〕142 号)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5.学术副院长(专聘副职),由学院负责考核。
6.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7.党员教职工须经所在党支部签署思想政治表现的评价意见。
8.辅导员单列考核,不计入学院考核人员计算基数。本年度新参加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外派人员及借调(用)人员计入考核人员计算基数。
八、时间及要求
1.教师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填报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教职工考核-2025年度考核。
2.经学院确认并系统审核通过后,个人考核表须生成“考核已通过”字样后方可打印(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2份,本人签名-可在线签名),加上年度个人业绩表(一式2份),于2026年1月15日前以团队为单位,交至学院办公室。
3.团队负责人在2026年1月9日前上交《教学科研团队成员年度考核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稿+纸质稿1份)至学院办公室。
4.请各团队、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把关。年度考核要求应及时通知到每位教职工,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工作。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或未按时提交年度考核表的,将影响个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定级及工资晋升等,责任由个人承担。
附件:园艺学院2025年教学科研团队成员年度考核汇总表
园艺学院
2025年12月28日